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交通运输部(委)、财政厅(局)、邮政局、交通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地方铁路局、地方民航局、铁路局:企业是创新发展的主体。鼓励和支持交通运输企业创新发展,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交通运输服务供给侧结构改革、促进交通运输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增强交通运输业发展的内生动力,打造新的发展引擎,培育新的发展动力,形成新的发展优势,意义重大。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群众创业和群众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促进交通运输企业创新发展,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着力提高质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着力推进交通运输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深化供给体制改革。加快交通运输企业协调创新、组织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和制度创新,努力营造创新活力相互竞争、创新源泉充分流动的政策环境,有效激发交通运输企业创新内生动力,不断提升交通运输企业核心竞争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好、更好的交通运输服务保障。(2)基本原则。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强化企业创新优势,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在鼓励和支持运输企业创新发展中的导向作用,形成企业与政府共同努力、协调互动的良好格局。创新驱动并激发活力。我们将把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第一推动力,加快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不断增强企业创新活力和核心竞争力,为交通运输企业发展创造新的引擎和新的动力。深化改革,创造环境。深化行政精简和权力下放、放松管制和管理相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我们将大力消除影响公平竞争和阻碍创新的制度约束。打破市场分割壁垒,突破利益整合壁垒,营造统一、开放、有序的交通运输市场环境。整体合作并向前推进。加强政策协调和统筹协调,促进中央和地方政府与企业的有效联系,形成统筹合力,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行之有效,促进交通运输业创新发展。(3)总体目标。到2020年,将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政府、行业、科研和应用相结合的合作创新模式。运输企业的创新活力将继续增强。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运输企业,为国家“三大战略”的实施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二。主要任务(四)鼓励和支持交通企业协同创新。促进产业关联发展。鼓励交通运输企业突破单一产业界限,促进交通运输产业与上下游产业协调发展,促进交通运输产业与一、二、三产业跨境融合。引导运输企业与现代农业、现代货运、邮政快递、商贸流通企业无缝对接,优化仓储、加工、运输、配送一体化货运服务流程,构建全链立体运输货运体系,促进货运业降本增效。鼓励运输企业和先进制造企业建立供应链战略合作关系,推进货运和制造流程再造,不断提高供应链效率。推进交通企业与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火车旅游、景区小交通、车站旅游集散、邮轮旅游等旅游产品,拓展新型旅游公共服务。引导航运企业大力发展航运金融、保险、航运交易等现代金融,拓宽投融资渠道,促进航运服务业发展。促进企业联盟的发展。鼓励运输企业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联盟,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和服务链的整合、网络化和系统化。推动冷链货运联盟发展,促进冷链运输与冷链产业的协调联动,促进冷链产业上下游一体化发展。推进危险品运输联盟发展,整合和共享危险品运输企业优势资源,推进危险品道路运输网络化和标准化运作,提高危险品运输的组织化程度和安全运营水平。推进支线运输联盟发展,整合支线运输资源,提高运输组织效率,促进道路客运网络化运营和集约化发展。推进多式联运联盟发展,搭建多式联运企业联盟合作平台,推进市场资源整合、设备标准协调、组织模式创新和业务运营合作,促进多式联运合作与共享发展。促进客运发展。推进跨方式客运体系建设,协调各种运输方式间运力和班次对接,引导运输企业开展空中、公共、水上客运服务。加快省级道路旅客网上售票系统建设,提高二级以上网上售票站覆盖率。推进道路旅客电子客票、网上售票和实名制售票的普及,鼓励发展第三方综合客运网上售票平台,引导综合运输售票一体化发展。推进重点水域客运网络售票平台建设。开展异地跨模式等候、直挂行李等服务,推进跨模式出行信息互联互通、及时发布、实时更新和便捷查询,提高公众出行效率。(5)鼓励和支持运输企业的组织创新。推进运输企业的“双创”。充分发挥企业在创新中的主体作用,鼓励和支持交通运输企业推进大众创业和创新,搭建大众创新、大众采购、大众支持和大众融资等支撑平台,形成创业与创新、线上线下、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创新模式。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大规模创新,支持客户创造空间等新的大规模创新空间的开发,搭建企业创业创新开放平台,激发全行业创业创新热情。推进交通运输企业众包,支持交通运输、非汽车运输、快递等领域服务众包,利用互联网技术高效对接供需信息,推动共享型经济交通运输服务模式发展。鼓励大中型交通运输企业、行业协会和商业联盟通过生产合作、搭建桥梁、共享资源等方式向中小企业提供货物、车辆、信息和技术。推进交通企业众筹,通过实物和股权众筹,更加灵活地满足产品开发、企业成长和个体创业的融资需求。拓宽交通企业创新投融资渠道。推进客运组织创新。推动形成高速与普通速度合理匹配的多层次铁路客运组织体系,提升铁路客运有效供给能力。积极推进长途客运联运发展,探索长途客运线路节点运输模式。鼓励道路客运企业发展定制巴士、定制包车、商务专线、校园专线、小型包车等多元化客运服务模式。引导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发展多层次的公共交通服务模式,如定制公交、夜间公交、社区公交、衔接公交、通勤公交等。促进小型货物运输道路客运班车有序发展。扩大邮轮、游艇等高端水上客运服务供应,拓展邮轮产业链条和服务功能,推动水上客运向旅游、高速、舒适发展。推进货运组织创新。引导铁路运输企业积极拓展全类货运和全流程服务,开发小运营、快速流通、城际运输等多频率、多元化的集装箱列车服务产品,建设铁路快速运输示范线。支持货运企业重点发展跨区域甩挂、企业联盟甩挂、网络甩挂等主题甩挂运输模式,大力发展统一配送、集中配送、联合配送等集约化城市配送模式,促进甩挂运输与城市配送协调发展。支持基于轻资产平台的货运企业的发展,推动其向非车辆承运人、非船舶承运人、多式联运经营人和其他商业实体转型。支持农村商贸、供销、邮政快递等交通服务设施的综合利用,推进“多站一体化”农村货运节点发展模式。引导运输企业拓展农村货运服务,建设省市县、村村通的农村货运网络。推进港口与工业园区、货运园区、保税区和内陆港口的协调发展,增强港口在货运链中的集聚效应和枢纽功能。促进港口货运联盟发展,促进区域港口一体化。引导航运企业加快全球航运网络建设,优化航线布局,加强船舶调度,实现吨位共享、航区互租、航线联合管理。引导邮政快递企业发展跨境快递业务。支持建立国际性、大型混合所有制航空货运公司。(六)鼓励和支持运输企业的技术创新。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投入。完善激励政策,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要投入者。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交通运输企业力争实现R&D平均投资占营业收入的2.5%。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技术研发平台和协同创新平台,构建企业协同创新体系。加强交通行业节能环保技术的研发、推广和应用。促进新设备和技术的应用。加快铁路公路运输设备技术升级,推进高速动车组、快速客运机车、快速货车、新型轨道结构、列控系统、高速铁路地震预警、高速铁路安全预警等新设备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拥有铁路自主知识产权,推动标准化、集装箱化、厢式搬运单元、标准化托盘等装载单元的推广应用。以及装卸辅助设备,如升降尾板。加快货车标准化建设,推进厢式、模块化、轻量化等先进车型的推广应用。加快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我们将继续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大力发展节能、环保、经济的船舶设备。(七)鼓励和支持运输企业的服务创新。大力推广精益服务。引导运输企业创新服务模式,不断优化运输服务流程,不断提升运输服务水平,提高服务效率、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益。精益服务的理念应该贯穿于运输服务的全过程。应鼓励个性化定制、灵活生产和无缝服务。目标客户市场应该精确细分。应根据需求提供不同层次的交通服务产品,以满足公共交通服务差异化和多样化的需求,提升公共服务体验。大力发展“互联网+”运输服务。大力发展“互联网+”便捷交通,鼓励交通企业依托或建设跨区域、跨模式的互联网综合出行平台,为公众出行提供交通导航、网上购票、网上租赁、智能停车、电子支付等智能出行服务。运用物联网技术,如车联网、船联网,构建更加完善的交通感知系统,全面支持便捷互动、故障预警、运行维护、动态监控和智能调度,提高公众出行智能水平。大力发展“互联网加”高效货运,支持运输企业搭建跨行业、跨区域的综合货运信息服务平台,提高货运信息对接效率;完善智能货运配送体系,推进货运车辆与货运园区、仓储设施、配送网点等信息互联互通,促进人员、货源、车辆等信息高效匹配,提高货运配送效率。大力发展“互联网+”汽车维修,鼓励发展网上到线下汽车维修服务,引导汽车维修配件供应电子商务平台发展,为公众提供服务技术信息披露、电子健康记录、故障诊断、维修保养、汽车救援、配件追踪等服务。以满足公众对个性化和高质量维修服务的需求。(八)鼓励和支持运输企业制度创新。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引导运输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现代企业治理结构,增加制度供给,促进企业创业创新,增强运输企业活力、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创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鼓励企业建立第三方安全评价体系,促进企业本质安全。加强企业软实力建设。鼓励交通运输企业实施品牌经营战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导向和品牌培育的作用,努力培育一批市场认知度高、核心竞争力强、辐射带动面广的交通运输服务品牌。鼓励交通运输企业加强创新文化建设,创造一个让所有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活力相互竞争生成的发展环境,让所有创新源充分流动,形成鼓励创新、容忍失败的良好氛围。3.保障措施(9)增强基础设施保障能力。统筹布局,统一规划,协调建设综合运输走廊和货运走廊,优化和改善铁路、公路和水路基础设施网络结构,提高基础设施衔接水平。大力推进铁路口岸、无水口岸和公路货运站专用通道建设。重点加强沿海和长江主要港口集疏运铁路、高等级公路、铁路枢纽站连接公路等重点工程的规划建设。加快完善枢纽节点多式联运系统。支持铁路和公路运输积极衔接运输两端,加强铁路首末公里衔接配送服务,构建铁路干线运输和路端配送紧密衔接的完整运输链。根据旅客运输“零距离换乘”和货物运输“无缝衔接”的要求,建设功能齐全、换乘效率高、出行方便的综合客运枢纽和布局合理、配套能力强、衔接顺畅的货物集散系统,提高旅客运输和货物配送效率。依托铁路、港口和民航货运基地,配套建设公路配送中心和邮件(快递)零部件配送加工中心,建设铁路、公共、水运、航空、邮件综合运输功能的综合货运枢纽(货运园区)。(十)推进财政金融政策创新。积极协调税务机关,推动将道路水路客运电子客票纳入电子税收范畴。认真落实各地个体运输经营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营业税试点,进一步消除重复征税,增加交通运输业的进项税额减免,合理减轻企业税负,增强企业活力。推动大型运输企业实行总部和分支机构统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我们将继续对符合国际标准的集装箱车辆和推荐使用吊索和挂钩运输模式的车辆实行优惠收费政策。国内定期客运列车通行费可实行月票或年票制,对主要客户给予优惠待遇。鼓励金融机构为运输企业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和融资支持,拓展运输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十一)推进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创新。继续深化简政放权、放松管制与管理相结合、优化服务、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改革,推进交通行业管理创新。清理和精简阻碍运输企业创新发展的行政审批项目、职业资格和营业执照资格,不断激发运输市场活力。继续深化商业登记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五证合一”和“一照一码”原则,不断降低创业创新的制度成本。创新行业监管方式,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体系,重点加强行政审批项目监管、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下放地方管理后的事后监管,不断提高运输市场监管效率。大力发展“互联网+”交通政务服务,加快建立沟通共享的网上服务平台,推动实现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的网上办理。(十二)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全面清理和修改阻碍交通运输企业创新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和废止设置行政壁垒、妨碍公平竞争的各项制度和法规。完善交通运输法律法规体系,推进《快递条例》颁布,推进《铁路法》、《港口法》、《民航法》、《道路运输条例》和《国际海运条例》修订,加快《综合运输促进法》、《道路运输法》和《多式联运法》立法前研究。实施国家深化标准化改革规划,促进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集团标准和企业标准统筹协调发展,充分发挥标准对交通运输企业创新发展的技术支撑作用。(十三)加大创新人才培养力度。引导交通运输企业建立现代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培养一批具有世界眼光和良好管理技能的新型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推进提高交通运输专业人才素质工程,完善现代交通运输职业教育体系,建立产学结合、校企合作的科技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和完善交通运输企业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培养和造就国际化、专业化的创新人才队伍,引导公众创业创新。各地要充分认识鼓励和支持交通运输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性,将其作为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供给侧结构改革、促进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以目标为导向、以问题为导向的创新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政策措施,建立推进机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交通部、财政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总局、国家邮政局、中国铁路总公司,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