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作为五大运输方式之一,是国家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近年来,我国道路运输业呈现出“呆滞”状态,表现为道路运输生产率不足、缺乏规范的市场秩序、运输管理结构失衡等一系列问题。道路运输业的整体发展处于困境,导致道路客运和货运司机的生活条件差,报酬和回报不成比例,挣钱越来越困难。因此,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拉跑”行为成为业内普遍现象,严重威胁交通安全。
自2019年下半年以来,我国不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一场造成大量人员伤亡的严重事故已经严重威胁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8.26阳江客车翻车事故
2019年8月26日00时左右,一辆从广州开往湛江雷州的公交车在广东省阳江市沈海高速公路发生翻车事故,造成7人死亡,11人受伤。这辆车有44人的核负荷和47人的实际负荷。在事故中,许多人因为没有系安全带而被抛到10米高的桥下,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原因最初被确定是由司机的误操作造成的。
2019年9月28日上午,沈畅G25高速公路2154公里处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一辆从南向北行驶的公共汽车在到达路段时穿过道路中央进入对面车道,并与一辆从北向南行驶的半挂车相撞,造成36人死亡,26人受伤。经过调查,这起事故是由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公共汽车左前方的轮胎漏气造成的,这导致汽车失去控制,并进一步引发了一场悲剧。
通过对这些事故的分析和总结,或者是由于车辆爆胎,或者是由于车辆失控制动,或者是由于驾驶员操作不当……当我们消除不可抗力因素并追溯其根源时,影响交通和道路运输安全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危险能从源头上消除吗?
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综合运输服务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加快行业转型升级,提高客货司机福利待遇;另一方面,道路运输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两类人员”)发挥关键作用。
道路运输企业的“两类人员”是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之源,是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根本原因。提高“两类人员”的安全素质和安全生产水平,可以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地消除影响道路运输的风险。对此,中国交通运输部于今年7月18日宣布对交通运输企业“两类人员”进行考核,规定“两类人员”必须在入职后6个月内完成笔试或计算机考试。
道路运输企业的“两类人员”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只有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才能及时消除各种隐患。目前,以交通教育为代表的企业已经开始了相关业务,并在全国范围内寻找城市合作伙伴。大多数运输企业的“两类人员”都可以下载使用。在完成交通部下达的考核的同时,提高自身安全管理水平,加强源头控制工作,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