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发展和改革部及各省有关部门和机构的《关于对运输和货运业中严重违规和不诚实行为的市场主体及其相关人员进行联合纪律处分的合作备忘录》(发展和改革部公告2017年第1553号[)。 各自治区、直辖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诚信建设的一系列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和完善诚信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制度促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要求,建立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加快交通货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交通部、中央编办、中央文明办、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国务院SASAC、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量监督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 国家铁路局、民航总局和国家邮政局联合签署了《关于对市场主体及其相关人员进行严重联合纪律处分的合作备忘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交通运输部、中央办公厅、中央办公厅、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国家资源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量总局、质量总局、银行总署、证券总署、保险总署、国家铁路局、国家民航总局、国家邮政局,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