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和省交通厅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周期,为地方补充抵押贷款(PSL)项目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申请贷款提供便利,有效加快了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落地。一、长期以来,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耗时较长,涉及到土地、住房、建设等部门的审批。,尤其是项目前期程序复杂。《通知》明确规定,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当以项目审批表的形式,向县级发展改革部门报送农村公路新改建项目和新独立桥梁(隧道)项目审批。列入江西省农村公路危桥改造规划项目库和农村公路生命安全保护项目库的项目视为项目。同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对已经批准的二级及以上公路、特大桥(隧道)等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县交通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县发展改革部门批准。其他经批准的农村公路项目不再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