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整车货运公司「宏大货运」整车专线运输到全国物流园,整车货运报价-成都货运公司电话-成都整车运输公司电话:15208166376

园营业时间:
MON-SAT 8:00-21:00

成都货运公司电话:
152-0816-6376

宏大货运地址:
成都市新都区传化物流中心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划红线 九大任务突出隐患治理风险管控

所属类别:成都物流相关知识 编辑:宏大货运日期: 浏览:

最近,《交通运输安全事故统计分析》和《2017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要点》相继发布。2016年,交通运输系统将围绕“安全运输”建设,重点推进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实现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平稳运行。2017年,各单位将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控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力确保交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2016年1月至1月至12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事故数量稳步下降,死亡和失踪人数上下波动。导致死亡和人员失踪的安全生产事故数量同比下降6%和24.2%。其中,普通事故、死亡和失踪人数分别同比下降2.2%和0.5%。重大事故、死亡和失踪人数同比分别下降7.4%和11.1%。重大事故、死亡和失踪人数同比分别下降52.6%和56.2%。特别重大事故(案件)、死亡和失踪人数保持不变,同比下降79.8%。第四季度,交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但重大事故仍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安全生产事故、死亡和失踪人数同比增长10.7%,下降3.7%。其中,普通事故、死亡和失踪人数同比分别增长21.3%和27.8%。重大事故、死亡和失踪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2%和16%。1起重大事故,11人死亡(2015年同期未发生重大事故);没有特别严重的事故。《2017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从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安全生产责任、重大事故整改、行业监管和指导、过程和事后监管措施、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等9个方面提出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具体要求。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红线和底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控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设备建设,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和标准化,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全面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2016年事故统计分析显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稳定。1月至12月,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较大和较高等级的交通事故数量以及死亡和失踪人员数量分别同比下降12.2%和16.2%。其中,重大事故、死亡和失踪人数分别同比下降10.8%和14.8%。重大事故、死亡和失踪人数分别同比下降50%和51.6%。发生一起特别严重的事故,35人死亡(2015年同期没有特别严重的事故)。第四季度,道路运输生产事故出现反弹,较大及以上级别的道路运输事故、死亡和失踪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6.1%和8.4%,环比分别上升16.1%和14.5%。其中,重大事故、死亡和失踪人数同比增长12.9%,环比分别增长25%和12%。重大事故、死亡和失踪人数环比分别下降66.7%和77.6%。没有特别严重的事故。卡车事故在清晨明显反弹。在第四季度,事故、死亡和失踪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加了4人和14人,与上一季度相比分别增加了7人和23人。其中,卡车事故、死亡和失踪人数分别占事故总数的87.5%和89.3%。事故在中南和西南地区频繁发生。中南地区交通流量大,西南地区交通条件复杂,事故相对频繁。第四季度,华中和华南地区分别发生了33.3%和32.4%的事故。中国西南地区的交通事故和死亡及失踪人数分别占事故总数的22.2%和22.5%。省际长途客运交通事故和城市客运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城市间客运交通事故回升。第四季度,省际客运和城市客运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城际公交线路上的事故和死亡人数分别增加了5人和18人,比去年同期增加了2人。12月,水运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稳定,事故死亡总数下降。运输船上的事故数量以及死亡和失踪人员数量分别同比下降3%和8.6%。其中,普通事故和死亡及失踪人数分别下降1.5%和相同。重大事故、死亡和失踪人数分别同比下降8.6%和8.7%。重大事故、死亡和失踪人数同比分别下降66.7%和100%。没有特别严重的事故。第四季度,水上交通生产形势稳定,死亡和失踪人数明显减少,较大和较高等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导致死亡和失踪人员的运输船舶事故数量以及死亡和失踪人员数量同比分别下降了3.7%和45.3%。其中,一般等级事故数、死亡和失踪人数分别同比增长16.4%和10.3%。较高等级的事故、死亡和失踪人数分别同比下降65%和80.4%。没有发生严重事故。关键水域的事故总数出现反弹。第四季度,“六区一线”重点水域事故死亡和失踪人数同比上升32.3%,同比下降39%,环比上升78.3%,环比上升31.6%。其中,一般等级事故、死亡、失踪人数同比分别增长88.9%和100%,环比分别增长78.9%和33.3%;较高级别的事故、死亡和失踪人数分别同比下降46.2%和72.7%,环比上升75%和28.6%。在沙船事故中死亡和失踪的人数急剧下降。第四季度,沙船事故和死亡及失踪人数持平,同比下降64.7%,环比上升16.7%,环比下降50%。他们分别占第四季意外总数的15.4%及14.6%。自沉事故继续减少。第四季度,自沉事故、死亡和失踪人数同比下降23.9%和78.9%,环比上升14.3%和下降46.7%。1月至12月,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安全形势基本稳定。死亡人数和失踪人数分别增加了4人和18人。其中,一般事故数、死亡人数和失踪人数同比分别增加2人。重大事故、死亡和失踪人数分别同比增加4人和16人。没有发生严重事故。第四季度,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出现反弹。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和死亡人数分别增加了6人和13人,而与上月相比,事故和死亡人数分别减少了2人和2人。其中,一般职系的意外及死亡人数较去年同期分别增加5及8人,而环比的意外及死亡人数则减少3人,并维持不变。与去年同期相比,重大事故和死亡人数分别增加了1人和5人,与上月同期相比分别增加了1人和2人。没有发生严重事故。桥梁和隧道工程事故频发。第四季度,桥梁和隧道事故分别占事故总数的70%和80%。其中桥梁工程事故3起,隧道工程事故4起。坍塌和物体撞击事故相对突出。第四季度,发生了3起坍塌事故和3起物体撞击事故。事故和死亡人数分别占事故总数的60%和70%,反映出“防倒塌”任务依然艰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时有发生。第四季度,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造成的事故和死亡人数分别占事故总数的40%和45%,反映了一线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安全技能不足,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水平有待提高。1月至12月,港口生产领域,港口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与去年同期相比,港口作业事故和死亡人数分别减少了1人和172人。其中,高等级安全事故和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分别增加了1人和3人。没有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第四季度,港口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港口作业事故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人,同比上升1人,环比下降1人,环比上升1人。其中,一般事故和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分别减少了2和2,比上月同期分别减少了2和2。与去年同期相比,重大事故和死亡人数分别增加了1人和3人,与上月同期相比分别增加了1人和3人。没有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2017年交通安全工作重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快研究修订《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制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及其配套制度,发布《长江危险货物运输消防安全管理条例》、《船舶检验机构认定和管理规则》、《船舶检验人员管理办法》、《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过江船舶安全检查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三峡工程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见》、《运输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办法》和《乘用车行李货物运输规范》修订了《公路水运场所安全建设管理办法及评价标准》和《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管理标准》。 服务舟山江海联运中心建设,大力推进特定航线江海船舶安全技术要求研究。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印发并实施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管理方案》的实施任务分工。制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标准化指南》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制度。鼓励和引导企业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对评估机构进行抽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突出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推进天津港“8·12”特大事故整改,继续深入开展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管理。印发《水上客运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指南》,推进水上客运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将发布《2012015年水上交通事故白皮书》,提供事故预警教育。充分利用“基于典型案例的特大型港口及航运安全风险防控研究”成果,开展特大型港口及航运风险防控。跟踪营运客车应急锤替代特种作业的情况,提高营运客车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逃生能力;推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使用,启动首批省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建设。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指导,组织召开部安委会全体会议和安全生产视频电话会议,部署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做好关键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双随机”抽查。执行《公路水路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分析报告规则》。制定《交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和《交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控制暂行办法》,推进行业风险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加强交通安全风险管理试点工作和对吉林省和深圳市两个“安全交通”安全体系试点单位的工作指导,及时总结经验。研究开发沿海港口工程建设风险防控体系,编制水运工程建设安全风险评估指南,修订桥梁和隧道工程风险评估指南,继续做好公路和水运工程“安全工程”命名工作,研究起草建立长桥隧安全运行监督检查和监管体系。贯彻《关于开展大客车驾驶员职业教育的通知》,跟踪指导大客车驾驶员职业教育的发展。发布《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标准实施方案,推进“安全汽车”建设;推进“平安站”建设,制定专项评价指标。加强交通公安机关消防监督工作,督促企业整改火灾隐患。实施直属海事与地方海事“结对”工程,促进全国海事系统协调平衡发展。完善事件期间和事件后的监管措施,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预警工作,及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预警通报、约谈,督促处理。研究利用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大数据分析成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国内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产业、国际船舶运输业的年度检验,稳步实施船舶签证注销。推进京津冀航运监管一体化,调整优化渤海中西部海域航线和锚地,积极服务国家战略。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运输隐患深度排查治理、“道路安全运输年”、储罐技术条件专项安全检查评估、创建“安全船舶”专项行动。监督交通公安机关开展冬春季消防工作和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加大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继续推进“安全公路”建设,完成8万公里安全和生命保障工程,验收、总结和推广7个公路安全和生命保障工程示范省示范工程,完成1800座危桥改造。组织实施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早期报废更新政策和内河船型标准化补贴政策,加快淘汰老旧运输船舶。我们将推动中韩两国共同建立中韩客货班轮安全管理机制。我们将逐步认识到,中韩企业将全面建立安全和防污染管理的自我管理体系和“老船”退出机制。我们将敦促中国公司通过建造或更换新船来更新服役时间超过20年的船只。我们将做好交通安全生产技术装备的研发工作。推进国家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工程(一期)交通部建设项目。启动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前期工作。加强南海安全通信和测绘力量建设。推进北斗导航系统应用和“AIS+”建设,加强对重要通道导航的支持。加强安全应急管理,全面完善和落实运输预案体系及相关工作制度和程序,推进和完善海上搜救“一案三制”建设,组织举办2017年南海海上搜救演练,指导各地开展海上搜救演练。进一步规范海上搜救协调机构行动和险情信息报送,推动加强与国务院有关部委和国家行政部的合作和联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和“119”消防宣传周系列活动和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制定培训计划,研究制定搜救协调员培训大纲,精心培育一批海上搜救文化模式。启动提高交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项目,组织建立培训服务平台,梳理系统标准,巩固基础工作,发布交通安全“举案声明”。加强消防监督员和消防指挥员的专业培训,提高监督检查和灭火救援指挥的专业素质。深化交通公安机关消防工作年度考核,推进消防工作规范化。指导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考核和管理,做好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形势预警工作。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划红线 九大任务突出隐患治理风险管控


首页
电话
短信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