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第一货运全媒体新闻(微信cn156news)近日,海关总署实施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一带一路”建设的最新部署,发布了《海关实施2016年“一带一路”建设战略规划重点工作》(以下简称“重点工作”), 促进与相关国家和地区海关在多个领域的务实合作,实现互利共赢,推动打造大陆与海外联动、东西双向开放的综合开放新格局。 海关总署发言人张广智表示,随着国家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总体工作全面转入具体实施阶段,中国海关将坚定有序推进实施2016年“一带一路”建设重点工作,并提出14项重点任务,有效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张广智说,这次提出的14项重点任务涉及港口通关、监管、税收以及执法部门之间的合作等多个领域。围绕海关重点业务改革,在管理理念和合作方式上进行了大胆探索和创新,以满足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投资和人员往来日益密切的要求,提高通关效率,提供优质服务。对第一货运媒体的分析表明,海关总署提出的14项重点任务围绕三大方面表现出两个特点。三个方面:改革创新,科学监管。推进互利共赢和海陆联动,需要在开放合作的基础上深化改革创新,摒弃僵化观念,采取科学有效的监管措施,深化合作,促进贸易发展。因此,海关总署将围绕改革创新和科学监管开展14项重点工作,开创互利共赢发展新格局。主要包括:大力深化口岸开放合作,深化大规模通关“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信息交流”建设,加快全国通关一体化进程,稳步推进多式联运海关监管体系建设,继续推进“一带一路”海关数据交换共享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中国加入1975年《国际道路运输公约》,持续深入推进“清丰”活动,维护中国海外形象。深化合作,共创双赢。合作是“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精髓。只有坚持开放的心态,开展各行各业的深入合作,沿线国家才能在地区间营造和谐愉悦的贸易氛围,实现共赢发展的目标。在2016年的重点工作中,海关总署将重点推进海关特殊监管下的区域国际合作,加强与沿线重点国家和地区海关的务实国际合作,加强对沿线国家和地区能力建设的支持,加强与沿线重点国家和地区的执法合作,加强与自由贸易协定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系统对接。 打造“认证运营商”(AEO)互认合作升级版,开创互利共赢发展新局面,促进多领域健康发展。 建立共识,扩大影响。“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实施不仅惠及一个国家,也惠及沿线的整个国家和地区。形成共识非常重要,这也是基于理念的深度创新和发展的有力措施。为此,海关总署下大力气扩大“一带一路”建设的宣传力度,凝聚“一带一路”建设合作的共识,使“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信息交流”的理念深入人心,举办“丝绸之路与海关”展览, 从多方面反映丝绸之路从古至今在贸易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新时期的“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借鉴。 两个特点:注重实际推广。14项关键任务是从实际出发,改善用户通关体验,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互联互通,促进地区间通关便利化。例如,继续推广“绿色通道”便捷通关模式;促进单一窗口数据的协调和简化,改善用户体验;建设风险防控中心和税收征管中心,实现国家海关安全准入和税收征管风险的统一防控和处置;继续支持在全国重点多式联运货运节点建立海关多式联运监管中心,选择试点海关开展多式联运试点工作,完成与中国铁路总公司的信息交流。这些措施切实促进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互联互通,进一步促进了贸易便利化。注重全方位合作。“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实施离不开沿线国家的全面合作。但是,由于不同地区之间的通关和贸易差异较大,海关总署充分考虑了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差异和不同合作需求,确定了与沿线海关和其他港口执法机构合作利益的契合点,完善了合作机制,丰富了合作内容。例如,探索与中欧郊区主要港口建立“点对点”海关间合作;围绕《京都议定书》自由贸易区相关海关监管制度,与沿线国家和地区海关就区域监管制度、经验和海关特殊监管发展模式进行交流和培训;在铁路运输监管领域,加强与关键节点国家的政策和监管交流及风险管理合作;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建立海关培训中心,并通过这些中心实施技术援助培训;促进与沿线海关的数据交换,向沿线欠发达国家或地区的海关开放云服务。计划为东南亚和南亚的中高级海关官员开设两个培训课程。这些措施实现了全方位合作,将为共同管理、相互促进的对外贸易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据新华社、经济参考新闻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