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即是趋势 2014年货运宏观政策盘点
2014年是态度的一年!这种态度既有鼓励和支持,也有监督和胁迫。既有法律法规又有布局规划。政策是趋势。2014年政府关注什么?政策方向在哪里?让我们从布局、鼓励和淘汰开始。
政策是趋势,2014年货运宏观政策盘点
●道路沿线布局
签发人:无
公开否。*无
发布日期:无
3月底,* *在德国参观了重庆-新加坡-欧洲国际铁路列车的终点站杜伊斯堡,这被认为是中欧铁路桥和中国中西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正式序幕。* *去年9月和10月,分别提出了建设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强调有关国家应建设互利共赢的共同体和共同发展繁荣的共同体。
一带一路大部分地区是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总人口44亿,经济总量约21万亿美元,分别占世界的63%和29%。这些国家总体上处于经济发展的上升期,互利合作前景广阔。深入挖掘中国与沿线国家的合作潜力,必将提升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在中国对外开放格局中的地位,推动中国中西部和边境地区对外开放,推动东部沿海地区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进一步形成海陆协调、东西互助、面向全球的对外开放新格局。
点评:一带一路各地都在积极参与建设,特别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的中西部地区。兰州、郑州等城市正在加快发展货运业,力争成为一带一路的货运中心。同时,货运企业也面临着巨大的发展机遇,这将有助于扭转我国货运业的先天不足和后天畸形。
●中长期货运发展规划
发布人:国务院
公开否。:国发[2014]42号
发布日期:2014年9月12日
9月12日,国务院发布了《货运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这是自2009年4月《货运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出台以来,国务院发布的又一个货运产业政策纲领性文件。
《规划》提出了货运业发展的三个重点:
降低货运成本;
提升货运企业的规模和集约化水平;
加强货运设施网络建设。
《规划》提出了货运业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现代货运服务体系将基本建立。货运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货运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7.5%。第三方货运的比例显著增加。全社会货运成本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从2013年的18%下降到16%左右。
点评:该政策有利于第三方货运优势企业和货运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在第三方货运的发展过程中,优势企业通过控股、兼并等手段不断扩大规模,利用规模效应降低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进而做大做强。另一方面,政府将努力加强货运设施网络建设,从事货运园区等货运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企业可以受益于政策红利。
●鼓励和促进商业货运的发展
签发人:商务部
公开否。:尚流汉[〔2014〕790号
发布日期:2014年9月24日
9月24日,商务部发布《关于促进商业货运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生产和商业流通企业剥离或外包货运职能,支持商业货运企业专业化和规模化,增强第三方货运服务能力(有条件可发展为第四方货运),在此基础上提高货运企业国际化水平,提出大力发展电子商务货运,加强冷链货运建设,加快生产资料货运转型升级。政府将在财政、税收和土地政策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根据《意见》,中国将提高贸易货运国际化水平,重点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区域货运合作,推进国际货运大通道建设,支持建设以贸易货运为基础的海外经贸合作区,鼓励有条件的贸易货运企业走出去开展全球业务。
意见:该意见是对政府促进商业货运发展计划的全面审查。这对解决我国货运成本高、行业竞争格局小而分散、货运服务能力与需求不匹配等问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有利于国内货运上市公司中长期的发展、转型和盈利能力的提高。
●货运信用体系建设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
公开否。:发展和改革部[[2014]2613号
发布日期:2014年11月18日
11月1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部、商务部、国家铁路局、民航总局、国家邮政局和国家标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中国货运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意见》。
《意见》表示,建立完善的货运行业信用体系可以有效约束和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营造公平竞争和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有利于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货运市场体系,发挥市场在货运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促进货运业转型升级;这对降低社会货运成本,提高货运效率,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意见》提出了加强货运信用服务机构培育和监管、推进信用档案建设和共享、积极推广信用档案应用、开展专业货运领域信用建设试点、加强货运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等十多项措施。
点评:中国货运业近年来取得了很大进步,但组织化程度仍然较低。一些企业经营管理不规范,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破坏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社会对货运业诚信的认知度普遍较低。建立诚信体系任重道远。
●杜绝超限超载的非法运输行为
发布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公开否。:国办发2014]55号
发布日期:2014年11月28日
11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实施公路安全和生命保障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加大对超限超载非法运输车辆的驾驶员、车主、运营管理人员和货主的处罚力度,研究推动将危害公共安全的超限超载非法运输车辆纳入其中,并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意见指出,应加快客货司机就业信息、交通违章信息和交通事故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司机黑名单制度。研究统一货车超载认定标准,严格执行非法超载驾驶员记分制度,积极推进重点货运源头运输官员检查上岗制度,坚决遏制非法超载货车运输。制定并落实治超责任追究措施,严肃查处货运源头、车辆生产或* *和监管的相关单位、部门和企业的责任。
在公路网的重要路段和节点,如货物运输主通道、重要桥梁入口、高速公路入口,应设置公路超限检测站或动态(静态)状态监测等技术设备,加强对车辆超限超载的监测。在公路入口处实施货运车辆称重,全面* *检查超限超载非法运输车辆进入公路,探索利用称重收费等检测数据加强执法管理。
《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车辆生产、销售、登记、检验、运营准入等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和非法* *车辆,严格查处非法生产和企业责任,坚决杜绝非法生产和* *车辆出厂上路。对非法生产、使用的* *车辆要强制整改,对非法组装的车辆要强制拆除。对于非法运输普通货物的大型运输车辆,要坚决予以纠正。抓紧清理、修订和逐步完善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督促生产企业提高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加快实施道路货运车辆限载装置制度。
根据《意见》确定的工作目标,到2015年底,全面完成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划,完善严格控制车辆超载的部门联合协作机制,优先完成客运专线和学生车辆集中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农村公路等3万公里左右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治理。
点评:超载危及自己和他人。政策本身是好的,关键在于能否严格执行。
●监督新生产的机动车达到环境保护标准
发布单位:环境保护部等五部委
公开否。:环发会议[2014年]115
发布日期:2014年8月1日
8月1日,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了《新生产机动车环境标准监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通知》),强调建立机动车环境标准联合监管机制,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以中重型柴油车为重点,在新车型的检测、生产、销售、注册等环节开展联合执法,坚决打击制造、销售不符合环保标准车辆的违法行为,减少车辆污染排放。
该计划由环境保护部牵头,负责监督和检查新生产的机动车和发动机是否符合环境标准,并解释机动车的排放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积极配合,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落实职责分工,并组织实施。
点评:我国四大汽车上市严重造假的根本原因是审批部门只审批不监督。虽然环保部门负责统一监管机动车污染* *,但各部门的职责不明确。特别是,该法没有明确的执法部门来追究非法生产机动车辆的法律责任,这使得惩罚违法者变得困难,并且无法形成有效的监督。这一次,环保部牵头的“计划”表明了五部委应明确各自的职责,在新车检测、生产、销售和注册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合作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