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的若干意见》(浙江省政府于2月中旬批准并同意具体调整方案),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行动迅速,政策调整迫在眉睫。一是省交通厅会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召开政策调整部署会议,介绍和说明政策调整的具体方案,要求各地迅速做好政策调整准备,确保政策调整的顺利实施。各市交通局(委)、各高速公路管理单位、省级道路运输协会、宁波集装箱协会、宁波舟山港集团参加了会议。二是提前广泛宣传。省市各级单位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微信公众号码提前发布信息,在各条高速公路的情况牌上展示政策内容,制作10多万份宣传手册在收费站发放给每一位集装箱车辆驾驶员,深入到货运基地、运输企业、集装箱协会、港口等。分发宣传手册和政策内容。第三,在3月1日实施的第一天,公路管理单位将增加现场人员的力量,并提供咨询服务。路政署会加强现场检查收费情况。宁波和舟山的交通部门领导都将到前线指导和监督。由于前期宣传等准备工作到位,3月1日,即新政策实施的第一天,全省收费站秩序良好,政策调整平稳过渡。据初步统计,第一天,全省约有40%的集装箱车辆按照逐步降低的原则享受到了进一步降低收费标准的待遇,过往的司机也纷纷称赞。共有200辆超限货柜车(占当日货柜车总数的0.7%)按重量收费。这些车辆的司机说,他们事先知道政策调整,对按重量收费没有异议。这些政策措施预计将使集装箱车辆通行费每年降低约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