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政府最近在其工作报告中提出,2017年将继续做好民生工作,包括取消政府还贷的二级公路收费,这也是继河北省之后的另一个地方政府在2017年给出的时间表。此前,河北省发布了《货运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计划》,指出到2017年底,政府将取消二级公路收费还贷。事实上,早在2009年2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就出台了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贷款二级公路收费的实施方案。最初的提议是,只有西部地区的地方政府才能决定是否取消收费,其他地区将“逐步有序地”取消收费,到2012年底,将国家政府的二级收费公路里程和收费站总数减少60%左右。 而国家每年将从成品油价格和新成品油消费税收入中拨出260亿元专项补贴资金,用于偿还债务、人员安置、养护管理和公路建设。 八年很快过去了,但是到目前为止,仍有一些省份没有登陆时间表。因此,2016年8月22日,国务院再次提出“科学合理确定公路收费标准,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的二级公路收费”国家之所以决定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是因为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自2009年实施以来,成品油价格大幅上涨,取消了原来在成品油价格之外征收的道路养护费、航道养护费、道路运输管理费、道路客货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和水路客货附加费等6项收费。一方面,它消除了以费代税的弊端和不公平的负担;另一方面,解决了二级收费公路规模过大、结构不合理的问题。这样,成品油消费税的单位税将增加并纳入中央税收,而新的税收收入将由中央政府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分配给地方政府,以取代上述六项费用,同时每年将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补贴资金,以实现成品油价格和运输税机制合理化的目标。自2009年起,成品油费已改为税费,根据新规,消费者已经支付了高额使用费,大多数二级公路不再收取合理费用。然而,八年后,一些省市仍未取消政府还贷的二级公路收费。一方面,他们从中央政府获得补贴;另一方面,他们继续向已经为成品油支付高价的消费者收取通行费,这完全违反了公平原则。中央政府之所以提出“循序渐进”的原则,主要是由于不同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债务负担不同,以及一些收费二级公路所带来的合同期限约束,这些收费二级公路属于政府与企业签订的合法收费管理形式。特别是西部地区的二级公路仍是区域主干道的重点,需要进一步融资。因此,没有采取“一刀切”的政策,这在当时是比较现实的。然而,时代在变化。经过八年的发展,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突飞猛进。高速公路已经成为以市场为基础的收费机构,而普通高速公路已经成为以政府服务为核心的免费高速公路网。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年度报告,到2015年底,公路总里程将达到457.73万公里,公路密度将达到47.68公里/100平方公里,高速公路将达到12.35万公里,一级公路将达到9.1万公里,二级公路将达到36.04万公里。就连西部地区的高速公路和干线公路建设也日新月异。在交通部综合运输服务“十三五”规划中,对目标进行了调整,将基础设施“大建设”与综合运输“大服务”并重。长期以来,政府贷款偿还模式一直让位于BOT、BT和PPP模式。目前,一些偿还政府贷款的二级公路正在经历逾期收费。中央财政补贴也已全面落实。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客观障碍基本消除。随着全球经济衰退、竞争性货币贬值和各国贸易保护,中国经济也从高速增长转变为L型新常态。实体经济正在经历长期低迷。消费已经取代生产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第一要素。2016年上半年,消费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达到73.4%。因此,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促进服务业的发展,特别是货运业,这已经成为新经济发展的动力。运输是连接生产和消费的重要环节。因此,提高综合运输质量和效率,增强运输供应服务能力,降低货运成本,是交通运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支撑和引领作用的关键因素。货运业已经成为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和战略性产业。然而,货运业的高成本和低效率已经成为阻碍货运业发展的关键因素。其中,公路运输中的高税收和随意罚款已成为最突出的问题,而政府还贷的二级公路收费也受到广泛批评。2016年10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取消了三个政府还贷公路收费站,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全年社会车辆运输成本降低约5350万元。由此可见,取消政府还贷的二级公路通行费已成为民生工程的一部分。应该承认,还贷公路的收费模式极大地促进了中国公路的发展。1984年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的“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决定,极大地增强了各方投资公路建设的积极性和力度,同时也跨越了区域管理的障碍,实现了跨区域干线网的连接。30多年来,中国的超高速公路建设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有效地缓解了长期困扰中国经济发展的运输能力瓶颈,发挥了当时快速聚集发展资源的作用。随着国家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发展战略目标的变化,再加上成品油税制改革的长期实施,政府的二级公路收费既不合法也不合理。地方政府不仅要从民生的角度考虑,还要从地方区域产业发展的角度考虑,放弃短期利益进行整体规划,并给出取消政府二级公路收费的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