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运输部组织了由相关专家汇编的《欧洲国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公约》,将对照国际标准正式公布。危险货物有很多种类型和用途。在有效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并提高我们生活质量的同时,它们也对人类安全、健康和环境构成严重挑战。
危险品运输管理不仅是一个安全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受到世界各国和各地区的高度重视。1957年,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从确保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制定了《路运危险货物协定》。1992年,为了协调成员国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监管,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对《路运危险货物协定》的结构进行了重大调整,使成员国的国内立法能够轻松借鉴《路运危险货物协定》,甚至直接参照并成为国内法律法规。因此,ADR不仅适用于国际运输,也适用于欧盟成员国的国内运输。从形式上看,路运危险货物协定与《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示范条例》(TDG)、《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IMDG)和《国际危险货物铁路运输规则》(RID)是一致的,这也表明道路运输、铁路运输和海上运输的运输要求是协调的。据报道,药品不良反应包括九个部分:一般原则,分类,名单和特殊规定,包装容器,托运程序,包装和容器制造和测试,运输业务。《路运危险货物协定》为47个缔约国提供了国际法律框架和技术条例,以规范境内和跨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管理。近50年的实践证明,ADR是非常科学、合理和有效的,对保证缔约各方危险货物的安全、便捷运输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目前,可在运输部运输服务司的网站上免费下载电子版的路运证。交通部运输服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各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运营企业和广大员工将发达国家的先进理念和做法转化为行业管理和运营的实际工作,完善行业安全管理体系。同时,我也希望相关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研究人员能够充分利用这本书,深化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研究,为改善和完善我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提供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