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委:2019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联合宣布,从2019年1月1日起,汽车汽油和柴油的六个国家标准将全面供应,低于该标准的汽车汽油和柴油将暂停销售。
根据公告,从2019年1月1日起,符合第六阶段强制性国家标准的VIA车用汽油(包括E10乙醇汽油)和VI车用柴油(包括B5生物柴油)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供应,同时停止在国内销售不合格的车用汽油和柴油。
公告要求石油生产、流通和销售企业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加强石油质量管理和控制,确保市场上清洁石油产品的供应。加油站(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明确标明销售的汽柴油产品的名称、品牌和等级,便于消费者选择、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此外,公告还要求国家和地方有关职能部门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督管理,加强对成品油企业、油库和城乡结合部、郊区和农村加油站(点)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监督,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非标准的车船燃料(气);清理整顿非法炼油和掺炼窝点、非法销售点、非法油罐车流动、非法储存和使用非标准燃料油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社会监督,确保成品油质量提升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