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万多元电脑仅保价2000元 货运途中损坏怎么赔
温州的一家电脑销售店最近委托一家货运公司将110台电脑屏幕运往衢州。在运输过程中,87台电脑屏幕被损坏。货运公司表示将根据保险金额赔偿2000元,电脑商店认为这远远不足以弥补损失。目前,双方仍在就赔偿金额进行谈判。
该电脑销售店的经理胡先生说,在将电脑显示屏交给货运公司之前,该店已经把所有的电脑显示屏打包好了。然而,几天后,衢州的客户打电话来说,大部分显示屏在检查中被发现损坏。随后,货物被退回。
据了解,这些电脑屏幕的总价格超过4万元。除了支付超过700元的运费,这家电脑商店还支付了2000元,12元的保证费。对此,胡先生表示,电脑商店与该货运公司合作已有3年,合作相当顺利,没有出现任何重大运输失误。由于商店里运送的货物数量很大,按照货物的总价支付相应的保险费对他们来说是一笔很大的费用。
货运公司负责人表示,公司仍在调查运输电脑显示屏损坏的原因。鉴于他与电脑商店的长期合作,他正在向公司总部申请,看他能否适当增加电脑商店的补偿金额。
一名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电脑商店与货运公司建立运输服务合同关系后,货运公司应该安全妥善地交付委托的货物。现在大多数显示屏在运输过程中被损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货运公司作为承运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双方在运输货物时已经达成协议,他们应根据双方的协议赔偿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就投保运输条款达成一致,投保运输协议的目的是让托运人向货运公司申报托运货物的实际价值。当货物脱离危险时,托运人可以根据当时申报的实际价值获得相应的赔偿。这家电脑商店只声称价值超过4万元的商品保证价格为2000元。虽然它可以大大降低成本,但它也必须承担运输损失的风险。在这次货物损失纠纷中,电脑商店只能在原保证价格范围内索赔。
但律师认为,如果货运公司在运输过程中疏忽监管或* *处理,造成显示屏人为损坏,则应在过错范围内承担经济损失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