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11月28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郭秀睿)今天,记者从甘肃省公安厅了解到,自2019年12月1日8时起,甘肃省所有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全面实施成都货运车辆称重检测。
所称超限超载车辆认定标准为: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
(二)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
(三)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
(四)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
(五)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
(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
(七)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
(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省公安厅提醒广大驾驶员注意,运输不可解体货物的超限运输车辆,应当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采取有效措施后,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未经许可,不得擅自驶入高速公路。
对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出口计重收费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由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就近引导至超限检测站(点)接受检查并依法予以处罚。对劝返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交通运输部门将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实施非现场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