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没跟上快递业发展节奏
随意打开包装,从小饰品到手机,拿起你喜欢的任何东西,当你看到它时打开零食,并当场分享。你不怕监控录像。最近,有媒体报道称,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的5名快递员集体盗窃了200多件。警方已经开始调查此事。
这件事一被媒体曝光,快递行业的混乱再次震惊了我的小朋友们。
目前,我国快递业还缺乏有效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快递业,保护消费者权益。北京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单靠《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很难规范快递行业,保护公众的消费者权益。建议电子商务法应明确规定快递业,明确消费者不能行使的快递权,实现快递业的健康发展。
快递业的赔偿标准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
根据国家邮政局发展研究中心发布的《2014年中国快递业发展报告》,2013年中国快递量达到92亿件,规模为* *。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快递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主要货运方式,快递行业也在快速发展。但与此同时,快递业也面临着无序的局面。根据国家邮政局的数据,针对快递的投诉数量每年都翻了一番多。然而,从以往的媒体报道和相关部门的调查可以看出,快递物品的丢失已经不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已经成为快递行业急需解决的混乱之一。
2013年,交通运输部制定了新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了损失赔偿:快递服务过程中,快递(邮件)内容出现延误、丢失、损坏或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根据与用户的约定进行赔偿。企业与用户对赔偿事项没有约定的,按照购买保险快件的保险金额进行赔偿。未投保的特快专递(邮件),按照《邮件* *》、《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这种方法远远不能规范对快递货物损失的赔偿。王说,中国的立法还没有明确规定对快递中丢失物品的赔偿。例如,快递公司通常在快递单上注明价格没有保证,赔偿金额不超过运费的5倍。然而,这种格式条款往往不明显,消费者往往不容易看到。然而,一些快递公司有内部规定,如果没有保证,赔偿将是运费的3至5倍,这显然是太低了。王认为,通过立法完善和明确遗失物的赔偿标准是当务之急。
快递人员私自拆拆快件的,要按邮政人员处罚。
我国《刑法》第152条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启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153条规定,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邮件或者隐匿、毁弃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抢夺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很明显,中国的刑法惩罚有特殊身份的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邮件的行为。由于工作的性质,快递人员在联系快递邮件方面有天然的优势,在联系邮件和电报方面与邮政人员有很大的相似性。那么,未经快递人员许可但未经授权拥有而开启快递邮件的行为是否构成了侵犯通信自由的犯罪?邮政工人能根据他们的判决受到惩罚吗?
对此,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车浩指出,如果快递人员私下拆了快递,即使不是私人所有,快递行为本身也应该受到惩罚。随着社会的发展,信件可以适当地扩大,快递物品也应该纳入通信自由的保护范围,因为大多数时候,快递物品本身就是一些信件、文件等。
消费者* *仍面临举证困难和高成本
回顾这次被揭发的快递人员集体盗窃事件,我担心如果没有快递人员盗窃的记录,相关的责任问题也不容易解决。可以说,快递物品丢失的责任不明确或太低,这也是员工敢于偷窃的重要原因之一。据王分析,快递业目前面临着货物灭失后的两大问题,即灭失后的举证责任和灭失后的赔偿责任。
据了解,现行《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引入了我国合同法的相关处理方法。根据《合同法》第312条,当事人对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金额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货时或者应当交货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此外,2013年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对商家的格式条款进行了限制,规定经营者应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格或费用、履行期限和方法、安全防范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以及消费者非常感兴趣的其他内容。该法还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标准条款对消费者作出不公平和不合理的规定,例如排除或限制消费者的权利,减少或免除经营者的责任,增加消费者的责任,不得使用标准条款和使用技术手段强迫交易。如果格式条款包含上述内容,则内容无效。
从这些法律规定来看,虽然有些地方规定了消费者的权益,但根据现有的媒体报道,除非消费者* *能够证明快递交付的具体货物的质量和数量,否则丢失的货物很难得到满意的赔偿。因此,消费者执行* *的成本太高,行使权利更加困难。当消费者真正遇到快递纠纷时,消费者很难适用法律* *。王对的分析说:
此外,王认为,2012年《* * * *购销合同纠纷处理适用法律解释》规定,即使消费者在小票上签字,也不代表消费者认可商品的内在质量,快递商品的内在质量和数量应有异议期。
作为快递业的主要法律规定,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服务质量管理,完善安全保障措施,为用户提供快速、准确、安全、便捷的服务。然而,《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只是一部部门规章,效力较低,规定不明确。为促进快递业的健康发展,应尽快颁布该法。王对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