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业“顽疾”难治
没有准确的商家地址,快递邮件延迟投递,货物损坏和丢失索赔困难,网络运营商在货到付款时欺诈,快递人员服务态度差。深圳消费者委员会在今年第三季发表的消费者投诉分析,显示快递业存在这些问题。
投诉分析显示,深圳快递服务投诉数量明显增加。今年第三季,深圳消费者委员会共接获324宗有关速递服务的投诉,较去年同期的52宗投诉增加超过6倍。问题很集中,处理也很困难。消费者投诉反映了以下问题:
1.网上购物卖家涉嫌假冒伪劣产品,并故意隐瞒实际送货地址。快递公司对此类投诉视而不见,这些投诉约占快递公司投诉总数的50%。涉嫌欺诈的网上购物卖家在送货上门时故意隐瞒快递单据上的实际地址。在与消费者发生消费纠纷的情况下,消费者无法提供卖方的地址,从而导致消费纠纷无法解决。一些快递公司明知地址不明或与实际情况不符,却视而不见,为经营者违法行为的实施提供便利,为解决消费者纠纷埋下隐患。
2.包裹递送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令人担忧。邮寄物品的损坏和丢失是常见的,投诉数量占快递投诉总数的20%以上。一旦货物丢失或损坏,将涉及赔偿。目前,消费者很难获得满意的赔偿金额。对于无保证价格的快件,运营商一般按照《邮政* *》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即按照快件运费的倍数进行赔偿,* *不超过5倍。
3.快递不及时,延误索赔困难。网上购物的盛行导致订单数量持续增加,使得一些快递公司难以在不提高自身能力的情况下应对这种情况,从而导致快递陷入困境。一些快递公司由于未能严格执行《邮政* *》和《快递服务标准》的规定,对快递延误采取了消极态度,从而加剧了消费者的不满。
4.快递服务条款有争议,霸王条款很常见。快递合同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公平的格式条款。快递服务行业出现损失、损坏、短缺等纠纷时,快递公司为了推卸责任,往往会制定“快递单合同条款”、“快递服务条款”、“快递服务协议”等条款,免除经营者的违约责任,违反了“* *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 *”的相关规定,被怀疑是霸王条款。然而,行业中先签单后验货的潜规则也是消费者遇到快递问题时不能吃黄连的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建议,在选择快递服务时,应仔细检查并阅读托运单背后的条款和条件,以清楚了解责任。邮寄贵重物品和易碎物品时,必须保证价格,快递员应当面检查物品,确认完好后包装邮寄。因为按照“邮件* *”的规定,没有保险的商品,一旦丢失或损坏,消费者得到的赔偿非常有限。
收到货物时,首先检查货物,然后签收,特别是当外包装损坏并且网上购物经营者的地址不明时,必须在快递员在场的情况下首先检查货物。如果出现问题,可以要求快递员在文件上做标记,并及时与快递公司协商赔偿。先签字后验货是快递行业的潜规则,但收货人有权知道何时验货,并有权检验货物,无论货物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在选择购买货到付款的商品时,特别需要检查亲自送来的商品的真实性,以防止被涉嫌欺诈的企业使用。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还建议,寄件人和快递公司之间的关系是运输合同。如果快递货物丢失或损坏,消费者可以向快递公司索赔。快递公司如不赔偿,应注意保管快递服务证明,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以维护其合法权益。